论《乐记》中的审美教育功能思想(2)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朱志荣 发表于:2011-11-04 14:37  点击:
【关健词】《乐记》;审美教育;教育功能;礼仪教育
则指生命中悖逆生命精神的成分。音乐的审美教育是通过正声感人,反情以和其志,即顺着人的本性使之正常发展。只有这种和乐对人的身心产生积极的影响,才能进而对整个社会产生积极的影响。《乐记》在论述音乐的创作

则指生命中悖逆生命精神的成分。音乐的审美教育是通过正声感人,“反情以和其志”,即顺着人的本性使之正常发展。只有这种和乐对人的身心产生积极的影响,才能进而对整个社会产生积极的影响。《乐记》在论述音乐的创作过程时说:“凡奸声感人,而逆气应之;逆气成象,而淫乐兴焉。正声感人,而顺气应之;顺气成象,而和乐兴焉。倡和有应,回邪曲直,各归其分,而万物之理,各以类相动也。”音乐的鉴赏也是如此。在音乐中,所谓奸声,是指乐律上的繁、慢、细、过之声,是不体现和谐原则的“淫乐”。其内容也往往反映出人性中卑劣的成分。这种乐对人的感动,是通过迎合人的卑劣心理而发生作用的。鉴赏者以“逆气应之”,故对人心起着消极的作用。而正声,则指体现和谐原则的和乐,其内容也体现着和谐原则,这个和谐原则,就是孔子所说的:“尽善尽美”。而鉴赏者也会以顺气应之,使心灵得以涤荡和提升。审美对象的这种顺气、逆气,对于鉴赏者来说都是“以类相动”的。人们根据这种同类相应的规律,来制定音乐,体现宇宙精神,并教民平好好恶,“而反人道之正也”。
  总之,《乐记》从音乐的兴起谈起,认为和乐的兴起,是正声感人的结果;淫乐的兴起,是奸声感人的结果。按《乐记》的感人说,不同的是音乐是感于物而动的结果,又反过来去打动别人,感人之时,再“借和有应,回邪曲直,各归其分”《乐鼢。“是故:志微噍杀作,而民思忧。啴谐慢易繁文简节之音作,而民康乐;粗厉猛起奋末广之音作,而民刚毅;廉直劲正庄诚之音作,而民肃敬;宽裕肉好顺成和动之音作,而民慈爱;流辟邪狄散成涤之音作,而民淫乱。”因此,“先王”、君子们尤其注重利用乐教的积极影响,消除其消极影响。这些“哀而不庄乐而不安,慢易以犯节,流湎以忘本,广则容奸,狭则思欲,感条畅之气,而灭平和之德”。的音乐,以及那些乱世的“郑卫之音”,亡国的“桑间濮上之音”,都是“君子”们所唾弃和禁止的。自孔子而后的“放郑声”、“兴雅乐”,反映出他们不仅看到了音乐能够感动情性的作用,而且还看到了音乐审美教育的社会作用,具有和谐人伦、礼制社会以达到社会和谐的功能。
  
  二、音乐审美教育的和谐原则
  
  《乐记》是在先秦儒家乐教的基础上,对音乐的社会作用、音乐对主体情感的影响及其特征,作了较为系统的论述。《乐记》的音乐美育思想提倡对人心的感动,主要体现了儒家思想的和谐原则。在《乐记》之前,“和”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谓协调、相融和恰到好处。即在天人系统中,人际关系中,个人与环境协调,处于自己应有而又适宜于自己的位置。例如《中庸》:“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二谓相辅相成和相反相成。如“水火醉醢盐梅以烹鱼肉”,宫商角徵羽之于乐;动静、长短、刚柔等。《乐记》中系统论述了音乐中的和谐原则,为阐释音乐的审美教育奠定了基础。
  首先,《乐记》把人类社会看成天地和谐的组成部分,它把天地的阴阳化生视为宇宙间最大的音乐。“天地祈合,阴阳相得,煦妪覆育万物,”乃说天以气化育(煦)万物,地以形覆育(妪)万物。由此推及到音乐对人的感化,也与天地(包括阳光、水分和养料)覆育万物一样,使之生机勃勃,健康成长。这种以情动人、达到社会和谐的音乐美育的社会功能。《乐记》认为,人类的音乐,要体现整个宇宙的和谐,使之协调。人类社会中“流而不息”的状况,要由乐来使之和,以便与宇宙整体和谐、协调。从正常的心理过程来看,当纯正的音乐感动着人们的时候,和顺的气氛就跟着形成。当和顺的气氛影响着整个社会的时候,“和乐”就兴起了。因此,万物的根本规律,都是同类相应的。
  《乐记》认为宇宙间最大的乐为“天地之和”,是一种相反相成。它具体表现为“地气上齐,天气下降,阴阳相摩,天地相荡,鼓之以雷霆,奋之以风雨,动之以四时,暖之以日月,百化兴焉”。这种天地之和,是万物生命力的根源,万物的茁壮成长,便是“乐之道归焉”的体现。天地自然相合,阴阳有机统一,阳光、水分和养料养育着万物,使之生机勃勃,健康成长。这种生命力,便是万物之为美的源泉。这是受中国传统经典《周易》“作乐崇德”思想的影响。《乐记·乐施》有:“乐者,所以象德也。”象德,即表现出天地化育万物的那种特征——这种德,就是《管子·心术》所说的:“化育万物谓之德”。
  其次,《乐记》认为,音乐的审美教育有利于人伦关系的和睦。《乐记·乐化》认为:“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在族长乡里之中,长幼同听之,则莫不和顺。在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即音乐通过其感人作用,可以使人敬国君、顺长辈、爱父兄,与“礼”相辅相成,它使君臣父子,既井然有序,又和睦相处。这是中国两千多年前封建社会的伦理观和价值观,现在是不适宜的,但是它主张音乐促进社会的和谐,在今天依然是有价值的。
  《乐记》用万物规律来比方人事,说明乐对人的感化近似于在春夏之季使万物得以萌动生长的那种自然大化广济博施而不言的“仁”(《乐记·乐礼》:“春作夏长,仁也。”),实指音乐所具有的那种成就人格的感化行为。从“血气和平”上说:“致乐以治心,则易直子谅之心,油然生矣”。就是说,通过音乐来提高人们的思想境界,人们的心情就会变得平易、正直、慈爱和善于体谅。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音乐可以“合生气之和,道五常之行,使之阳而不散,阴而不密,刚气不慑,柔气不摄,四畅交于中而发作于外,皆安其位而不相夺也”。不同气质的人能够相互调剂,异文合爱,形成一种相反相成的和睦状态。从人伦关系上看,它又能使君臣“和敬长幼”“和顺”,父子兄弟“和亲”,所以说“乐者,通伦理者也”。从音乐对人的感化的效果上说,就是社会安定:“暴民不作,诸侯宾服,兵革不试。五刑不用,百姓无患,天子不怒,如此则乐达矣。”这就是中国古代君主的理想,希望通过音乐对人的感动来实现社会的太平。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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