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病同源:医改\教改与传媒改革的比较制度分析(4)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潘祥辉 发表于:2011-11-11 08:57  点击:
【关健词】传媒改革;医疗改革;教育改革;比较分析。
与此同时,在一些本该政府承担供给和管制的领域,却出现了市场化的趋势,导致了市场失灵的出现。如传媒业领域的买卖刊号或买卖版面的现象,公立学校的择校费现象,卫生防疫机构的有尝疫苗注射现象,医院的有偿采血

  与此同时,在一些本该政府承担供给和管制的领域,却出现了市场化的趋势,导致了市场失灵的出现。如传媒业领域的“买卖刊号”或“买卖版面”的现象,公立学校的“择校费”现象,卫生防疫机构的“有尝疫苗注射”现象,医院的“有偿采血”“器官买卖”现象等等,这些年来类似的事件不断曝光。本该严格受到管制的公共资源,却被用来进行交易,导致了“过度市场化”的出现。这种市场化逻辑对公共领域的侵入既是市场失灵的表征,也和政府的职能缺位有关。可见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是一体两面,相反相成。
  这种双重失灵是“二元体制”的内在逻辑和必然结果。在二元体制下,作为利益格局中的上级党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既要他们的“马儿跑得快”(提供公共服务),又要“马儿不吃草”(财力自给),因此不得不容忍甚至鼓励医院、学校及媒体广开生财之道。“二元体制”还导致了逆向淘汰。政府和公共服务提供的机构一方面逐利,一方面卸责。有利可图的领域拼命介入,无利可图的领域则敷衍塞责。这种体制的结果导致了许多Weisbrod所称之为的“伪装成非营利机构的营利机构”(For-profit in disguise)[30],亦即既得利益集团。在“二元体制”下,公立医院、公立学校以及国有媒体既占了市场化之利,又占了垄断化之利,其自身已日益成为一种垄断的食利集团和利益集团,沾染上了不少“国企病”。以传媒业为例,有些报刊办得极不受欢迎、产品质量极差,但依靠摊派发行及垄断优势,日子仍然过得有滋有润,也拒绝进行进一步的改革。而盲目上马项目,通过广告公司、发行公司、纸张公司以及印刷等等转移或套现财产损公肥私,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在传媒业十分常见[31]。也是这种二元体制,使得媒体及其内部不同层级的工作人员拥有了巨大的政治权力,他们可以利用这种权力换取政治、经济和社会利益,媒介寻租严重[32]。与此相似,在行政垄断体制下的医院及学校也没有成本核算意识,盲目购置新设备,胡乱花钱、贪污腐败的情形也十分常见。为了维持既得的垄断利益,这些机构本身也会排斥改革,甚至俘获政府以影响公共政策。管制俘获理论的代表人物施蒂格勒和佩尔兹曼早在20世纪40年代就对政府管制的效果提出过质疑,指出管制可能无法达到管制者的预期效果,相反,管制通常是产业争取来的,而且其设计和实施都主要是为了使该产业获得更大利益[33]。从二元体制下中国媒体、医院及学校的行为逻辑来看,他们对政府的确既有摆脱控制的一面,又有依赖政府维持其垄断地位的一面。
在经济学家们看来,市场“无形之手”发挥作用的前提是政府“有形之手”能够为市场提供保障,最重要的是保护产权和促进竞争。但在中国独特的“二元体制”下,有形之手与无形之手并存且交错,这种情形下的市场化无疑是一种“伪市场化”,很多生产要素没有市场化,行政权力却市场化了。经济学理论认为,政府在生产和供给公共物品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和比较效率,但由于信息与激励不足,不能有效地供给私人物品。相反,市场和竞争性企业在供给私人物品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和比较效率,但由于外部性和“搭便车”的存在,不能有效地供给公共物品。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的边界就成为政府、市场与企业的边界[34]。因此,要克服医改、教改与传媒改革中的“伪市场化”及其衍生的各种问题,进一步完善改革,其前提是需要明确其产品的性质,并厘定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的边界所在,在此基础上实现政府、企业与市场的各司其职。
  
  三、厘定边界:政府办公益,
  市场做盈利
  
  黄佩华等学者在研究中国事业单位的改制时指出,改制需要对政府的职能、公共资源的分配,以及公私两种所有制的界限进行重新思考。最重要的问题是厘清政府干预的边界。要搞清楚政府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35]。
  在认识事业单位时我们通常会陷入两个误区,一是认为医院、学校及媒体既然是事业单位,那么就应该提供公共物品,其提供的产品也应当是公共产品。殊不知,这三个行业提供的产品中既有公共物品,也有私人物品。如果不加以区分,必然造成市场和政府职能的错乱。按照萨缪尔森的说法,所谓公共物品(Public Goods)是指这样一种物品——个人消费这种物品不会导致别人对该物品消费的减少。其消费是非对抗的而且也是非排他的[36]。但在现实世界中,公共物品与非公共物品的界限并非十分明确且一成不变。以物品消费的竞争性和排他性为标准,我们可以将物品的类别划分为私人物品、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准公共物品又包括俱乐部产品和公共资源性物品。所谓俱乐部物品是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和排他性的物品,当成员数目超过一定容量后就会产生拥挤从而破坏消费的非竞争性。公共资源性物品则是同时具备消费的竞争性和消费的非排他性两类特征的物品[37]。如果用这个标准来看教育产品、医疗产品和传媒产品,我们会发现其是一个混合体。作为学校、医院和传媒来说,很难将其单一归入某类物品,因为其本身既具有公共产品的特征,又具有私人物品的特征。换句话说,既具有竞争性,也具有非竞争性。
  
  从上表可以看出,有线电视网、公共电视、社区医院、图书馆等既具有排他性,又具有非竞争性,属于俱乐部物品。义务教育、疫苗接种、疾病防疫及学术研究等则属于纯公共性物品。而高端医疗、私立医院、私立学校及私营媒体则不属于公共物品,其具备了竞争性特征,应该交给市场。研究发现,公立医院作为一种政府组织会产生最高的官僚成本和最低的激励强度,因此市场提供医疗服务优于民营企业提供,民营企业提供又优于公立医院提供。对于医院而言,因为利润回报实际上非常高,所以市场完全有激励提供[38]。实际上,相当一部分的教育与传媒产品也是如此,可以交与市场生产。政府应该在这一领域放开市场准入和市场竞争。而报纸期刊的刊号、行医许可证等则属于公共性资源物品,政府应该按照公平性和合理性原则配置这些公共资源。但不幸的是,政府在俱乐部物品和纯公共性物品方面的投入不足,使得这两个领域“错误的市场化”了。“义务教育乱收费”“高价疫苗”等现象反映了这种现象。而公共资源性物品如刊号的买卖等由于政府没有有效监督也导致权力寻租盛行、腐败横生。1997年新闻出版总署颁布了《关于严格禁止买卖书号、刊号、版号等问题的若干规定》:“凡是以管理费、书号费、刊号费、版号费或其他名义收取费用,出让国家出版行政部门赋予的权力,给外单位或个人提供书号、刊号、版号和办理有关手续,放弃编辑、校对、印刷、复制、发行等任何一个环节的职责,使其以出版单位的名义牟利,均按买卖书号、刊号、版号查处。”但时至今日,这种现象仍禁而不绝,依然存在[39]。在笔者看来,医改、教改与传媒体制改革中最大的问题就是模糊了公共物品与非公共物品的界限,将非竞争性的领域竞争化、市场化了,而将本该竞争化、市场化的领域公共化、政府化了,因而产生了一系列的乱象。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的边界也是政府与企业的边界,正是“公私不分”直接导致了政府和市场的双重失灵。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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