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剪灯”系列小说序跋与小说生态环境的考察几种传播途径

来源:网络(WWW.NYLW.NET) 作者:王猛 刘香环 发表于:2011-03-29 13:37  点击:
【关健词】“剪灯”系列小说;序跋;生态环境;明代前、中期
:“剪灯”系列小说是明代文言小说领域的重要作品,通过对其序跋的研究,可以透视明代初期洪武年问到明代中期万历年问小说的生态环境;四个阶段的序跋恰好体现了明代小说逐步突出困境,日益赢得受众的喜爱,同时又不能不受主流思潮制约的过程。

古代小说序跋不仅是小说理论的渊薮,也是透视小说与社会的窗口。明初到中期以前,小说创作以文言小说为主导,“剪灯”系列小说是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作品,通过其所附序跋的考察,可以清晰地看到这一时期小说艰难起步、曲折发展的历程,从而进一步认识明代前、中期小说的境遇及时人小说观念的变迁。“剪灯”系列小说序跋按产生时间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十四世纪后期的《剪灯新话》序跋、十五世纪的《剪灯余话》与《效颦集》序跋、十六世纪初的《花影集》序跋与十六世纪晚期的《觅灯因话》序跋。四个阶段恰好体现了明代小说逐步突出困境,日益赢得受众的喜爱,但又不能不受理学思潮制约的过程。
  第一阶段包括五篇序跋。在瞿佑洪武十一年(1378)自序中,作者称其书所写“远不出百年,近止在数载”,“其事皆可惜可悲、可惊可怪者”,选材意向性明显,有假定的理想读者作为接受对象,可见并非不欲外传;但接下来却称:“既成,又自以为涉于语怪,近于海淫,藏之书笥,不欲传出。”这种前后的矛盾,实际来自于作家心中的矛盾和惴惧。
  明初专制统治进一步强化,朱元璋对文人的态度专横猜忌,曾大兴文字狱,严刑诛杀无辜文人。赵翼《廿二史札记》中谈及明初文字狱祸云:“明祖通文义,固属天纵。然其初学问未深,往往以文字疑误,杀人亦已不少……”…由表笺之祸可以猜测当时对写作文字的忧惧之情。至于洪武年间的文艺政策,洪武三十年(1397),五月刊本的《御制大明律》明确地对搬做杂剧规定:
  凡乐人搬做杂剧、戏文,不许装扮历代帝王后妃、忠臣烈士、先圣先贤神像,违者杖一百;官民之家,容令妆扮者与同罪,其神仙道扮及义夫节妇、孝子顺孙、劝人为善者,不在禁限。
  统治者为了现存秩序的稳定,尤为强调文艺的内容及其中体现的对当局的态度,而瞿佑的《剪灯新话》内容上却一定程度地与之违侔。小说主要题材为灵怪艳情,写了不少缠绵悱侧的爱情故事,描写细腻,有伤教化,这在大力提倡理学的明初,无疑是触犯时忌的。明顾起元《客座赘语》卷10《国初榜文》记载有洪武年间学唱割舌、蹴圆卸脚等规定和事件,可见明初朝廷维护教化手段之残酷。
  尤其《新话》还有一些暴露社会黑暗、宣泄不满的篇章,如《修文舍人传》对比阴问和阳世,认为人间官府“可以贿赂而通,可以门第而进,可以外貌而滥充,可以虚名而躐取”,流露了对现实的讥讽之意。内容上的违侔与文禁的严酷,令瞿佑不能不产生惕惧之情,序文以己作比附儒家经典的内容,又以“劝善惩恶”之类说法,尽量和主流话语搭上关系,显然与此有关。而后面强调“言者无罪”的表述,则直接流露了内心的矛盾和或多或少的担忧。
  较为明确揭示当时小说作家的困境的,是桂衡《剪灯新话序》。序者以同情的态度,揭示了小说在此时受冲击的状况:
  余友瞿宗吉之为《剪灯新话》,其所志怪,有过于马孺子所言,而淫则无若河间之甚者。而或者犹沾沾然置噱于其间,何俗之不古也如是!
  桂序作于洪武已巳年(二十二年1389),此时《新话》的抄本已流行了11年,引起社会广泛的注意,招来保守派更多的攻击,“犹沾沾然置噱于其间”,表明小说创作其时尚乏宽松自由的环境。桂衡用唐代韩柳写游戏之作的一段公案,来为瞿佑辩解:“余不敏,则既不知其是,亦不知其非,不知何者为可取,何者为可讥。”说得如此软弱无力,无疑对现实境况很有忌讳,这一点在下面的话语中进一步得到证明,序文以符合教化为瞿佑开脱:“故取其事之尤可以感发、可以惩创者,汇次成编,藏之箧笥,以自恰悦,此宗吉之志也。”余下几篇序有所不同,体现了对小说相对大胆的肯定。如凌云瀚序,有学者考证作于洪武十三年,距瞿佑自序只有两年,应该是最早对《剪灯新话》极力肯定的第一人:
  是编虽稗官之流,而劝善惩恶,动存鉴戒,不可谓无补于世。矧夫造意之奇,措词之妙,粲然自成一家言,读之使人喜而手舞足蹈,悲而掩卷堕泪者,盖亦有之。自非好古博雅,工于文而审于事,曷能臻此哉!
  从小说的社会作用、文笔意境、艺术效果三方面对《剪灯新话》进行明确肯定,比瞿佑自序和桂衡序都进了一步。而比凌序晚一年的吴植序对这部作品也是赞赏有加:“余尝接其论议,观其著述,如开武库,如游宝坊,无非惊人之奇,希世之珍,是编特武库、宝坊中之一耳。”吴植身为名士,性情耿直,其赞赏对《剪灯新话》的传播无疑会起到推动作用。
  总观第一阶段的序跋可以看到,在十四世纪后期的明初,文禁森严,社会思想僵化保守,小说家对创作心存余悸,小说生存空间极为狭小;但小说的支持者也不乏其人,或从激赏文笔之工、或从劝善惩恶诸方面为小说婉言辩护。但总体上支持的声音较为微弱,有时甚至显得不那么理直气壮,这是专横社会空气所造成的直接后果。
  第二阶段包括九篇序跋。《新话》一篇,《剪灯余话》六篇,《效颦集》二篇。
  李昌祺的《剪灯余话》,是剪灯系列小说中的一部重要作品,其最早的序跋是罗汝敬于永乐十八年(1420)所作,主要论述小说的社会功能:“足以广心志,扩见闻,而资益学识”,肯定小说“亦莫不有裨于时”。针对小说中的神异虚妄成分,他认为不同于《齐谐》、《搜神》等“务为荒唐虚幻者”,而是“有关于风化,而足为世劝”,并且“征诸事则有验,揆诸理则不诬,政人所乐道,而吾党所喜闻也”。罗序所论实际上涉及了创作神异题材小说的几个原则,即要有好的社会作用,也就是有关风化;要喜闻乐见;不能随心所欲一味虚构,表现了对小说认识的深化,这是小说广为传播的结果,可以推测小说生态环境比明初已经有所变化。
  与罗汝敬同时前后写作的还有王英序与曾綮序。王英序针对别人非难小说中“幽昧恍惚”难以置信的内容,认为“然亦岂无可取者哉!在审择之而已”。至于审择所取的内容,从下文引述作品中“唐诸王之骄淫,谭妇之死节,赵鸾、琼奴之守义”等事迹,显然是强调要有利于封建教化。序文还主张工于章法词法:“措词命意,开阖抑扬,亦多有可取者,此余之所喜也”。这里不仅道出了自己的观点,也道出了《剪灯余话》创作的两个倾向:一是理学气味的浓厚,二是更加追求小说的文采词华。,李昌祺与瞿佑不同,瞿佑由元入明,身经动乱,其时也是理学思想统治最为松弛的时期,《新话》理学味自然要淡的多;而李昌祺创作《余话》距明代立国已经半个多世纪,封建伦理道德的宣扬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所以“体现出来的则是重建道德规范的使命感”,思想不脱传统的封建礼教。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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