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碍说"与 早期佛教女性观(3)

来源:南粤论文中心 作者:杨孝容 发表于:2010-03-02 07:38  点击:
【关健词】]axA.“五碍说”;性别差异;早期佛教;女性观;终极平等
果的不同影响。 三、五碍说之差等平衡:终极解脱关怀与权 宜区别对待 自创立伊始,佛教这种以出世间为特征的超 越性宗教生活方式就逐渐向女性敞开了大门。与 古印度其他宗教相类,佛教的修持目标是促使人 类提升自

果的不同影响。
三、“五碍说”之差等平衡:终极解脱关怀与权
宜区别对待

自创立伊始,佛教这种以出世间为特征的超 越性宗教生活方式就逐渐向女性敞开了大门。与 古印度其他宗教相类,佛教的修持目标是促使人 类提升自己最终从根本上解脱世间种种身心束 缚;但与其他宗教不同的是,佛教的救度对象不限 于人类,更旁及一切众生,而且就算对人类,佛教 也比其他宗教有着更广泛的自由平等理念。佛教 之解脱是真正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从佛教 立场看,自由不仅仅体现在生命主体对各种行为 和生活方式的选择,自由更本真的意义是超越贪、 嗔、痴的精神枷锁获取心灵解放。与此相关联,佛 教在平等观上也比其他宗教究竟彻底,性别问题 上自不例外。以人类的视角分析,佛教的平等观 念首先显现在因缘果报上,因果面前一切众生皆 平等,谁也无法逃脱;其次显现在人类所担负的社 会权责上,也就是种姓平等,在印度现实不平等的 背景下,佛教树立起在社会、经济、政治体制下人 人享有相同权利的平等观念,反对按等级划分且 歧视部分社会成员的种姓制度;佛教平等观最重 要最具进步意义的一点是解脱证悟上的平等.佛 教从灵智本源、从生命本具的潜质上平等看待所 有众生,认定任何生命存在本身即有趋向完美的 无限潜力和必然性,能够达成理想的悟境。
早期佛教在提出女人“五碍说”的同时,也认 为不分男性女性,都有机会有潜能获得彻底解脱、 证到最高果位。佛陀时期信众的修行结果也表 明,确曾有许多女性证得了最究竟果位。佛陀自 由平等的新观念及其实践在男尊女卑的古印度社 会,以超前的时代强音成就这一伟大创举,其所带 来的恩泽延至后世、覆盖全球。而在当时,佛教终 极平等的教理也极为鼓舞人心,越来越多饱受诸 般压制的女性开始以佛教为依归,或在家受持佛 法,或选择摒弃世俗生活的出家修行途径。
佛教最广泛意义上的终极平等观,首先为历 来居从属地位的女性指明了彻底觉悟之道,令女 性能和男性一样受持三归五戒在家修行,进而又 允许女性出家,为她们争取到修证佛法获取终极 解脱的更有利条件和更多机会。回顾女性两千年
来在弘法修证上的贡献和成就,足以证明佛陀的
见识非凡、高瞻远瞩。 佛教认为,生命主体及其所在世界的根本特
征就是缘起性空。众因缘生法,世间万物都有其
存在条件,并随条件的变化而变化。作为佛教创
始人,佛陀擅长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其智慧明达 如理实观,在不同情境对不同对象以灵活多样的 方式讲说佛理,也即常说的随方施教、应病与药。 这里面涉及到权实差别,权即权宜的方式,实即本 质的认识。权宜的方式是说某些讲法仅是针对某 些人的某类情况而言,不具本质认识的普遍性。 从权宜角度出发,面对印度佛教初创时期的现实 的女性状况,佛陀也就只能策略地按世俗标准对 在家女性提出规范,同时又从佛法出世的高度对 女性本身提出改善自身境遇、完善人格修养最终 趋向根本解脱的方法。也正是凭借这种权宜顺应 的做法,使得佛教能在婆罗门教信仰居主要地位 而又等级森严的印度社会,获得适宜的生存土壤, 进而拓展出广阔的发展空间。许多早期佛典论及 对女性世俗身份的要求和修行角色的转换,以及 所出现的大量佛教在家、出家女性形象,就显现出 鲜明的权宜特色。
早期佛典对妻子、媳妇的标准和女性障恶的 描述,确凿地映射出古印度女性附属男性、受诸多 限制、地位低下的实情,因此之故佛典中还曾将 “三事隔”(在家从父母制,出嫁从夫制,夫亡从子 制,皆不得自由)、“五事碍”[2】‘只541’并举。再者,
处于如此低下的生存状态,女性的整体素质就不
可能与男性匹敌。所以,要想和男性一样迈向菩 提解脱正道,女性必得付出比男性更多的心力,先 从完善自身人格做起。而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古 印度女性基本没有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利,主 要在家庭里活动,理应先扮演好自己的家庭角色。 其实不仅对在家女性,佛陀对所有在家信徒一律 强调世俗规范问题。如《优婆塞戒经》瞪】、《善生 经》№]等集中提出了佛教徒居家世俗伦理方面的
要求,且多为男女并举,比起女性甚而更看重男性 的责任。佛教要求从男女所扮演的角色、担负的 职事和身心差异上来寻求本质的一致,以建立各 尽所能、恪尽职守、互相尊重的新型平等的性别关 系,而非表面倾斜一方的男尊女卑或女卑男尊。 譬如《法句譬喻经•泥洹品》,佛陀对雨舍所说“国 家七不衰法”就有“礼化谨敬,男女有别,长幼相承 不失仪法”;“孝养父母,逊悌师长,受诫教诲,以为 国则。”【_¨此外还有一些针对女性特殊身份所讲的 道理。
佛教创立后一段时期,古印度女性地位确有 提高。主要原因在于:首先,佛教不屈服于命运,认为宿命可改,其业报轮回论不像传统宗教那么
重命定。佛教认为,每个人的言行思维都会对未 来产生潜在影响(即业力),从业因果报看每个人 都得对自己也只能对自己负责,且可通过当下的 点滴努力改变自己的现在和未来。欲知前世因, 今生受者是,欲知来世果,今生作者是。这就否定 了此前婆罗门教主张的必须儿子祭祀才能确保来 生升天,间接提高了女性的家庭地位。其次,佛教 多次明确宣示,男女均可证得四果,精神境界的提 升不分性别高下。尼众僧团成立后,任何女性无 论出生贵贱、已婚未婚、贫富高低,皆有资格出家 且受到平等对待。而且,古印度曾被严重歧视的 寡妇、不孕妇女等,也都能在僧团享有同等地位, 并有可能获得成就。再对佛教女性来说,无论在 家出家,不但能与男性一样闻法受教,也有说法教 育他人的能力和权利,改善了古印度社会男女教 育机会不均等造成的不平等。
总体看,佛教初创即以鲜明的四姓平等、男女
同尊立场独树一帜,给那些和低种姓者一样处于 社会底层的弱女子提供了智慧觉解人生、获取身 心自由并解脱现实痛苦的机会,认同她们与男性 一样有圆满佛道取证涅粲的可能。这是早期佛教 对女性的基本态度。虽如此,因受制于古印度男 优女劣男尊女卑的社会现实,佛陀也不能不根据 民众的接受程度和能力观机逗教、方便说法,既注 重让女性履行世俗职责,又力求减少女性的内外 障难令其更好地走向解脱。所以,早期佛典中既 有许多否定贬抑、责难女性身心秽恶的词句,同时 又多般肯定,女性若依佛法精进行持,心灵境界的 提升亦同于男性,早期佛教女性观矛盾歧异之处 即由此而来。但是无论多么艰难,佛陀毕竟以其 高屋建瓴的气势和独步千古的觉解一开女性舍俗 出家之先导,大爱道肇始的佛教比丘尼僧团得以 成立并迅速发展壮大,在佛教女性史上写下了浓 墨重彩的一笔,也为本质意义上大乘佛教中道平(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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