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之洞辖区灾荒及其影响论略(2)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把增强 发表于:2012-03-25 11:27  点击:
【关健词】张之洞;灾荒;影响
如1889年夏秋间,湖北大雨连绵,江河并涨,水灾极重,灾区甚广。据12月27日上谕,是年湖北被淹地方包括汉川、武昌、咸宁、嘉鱼、汉阳、黄陂、孝感、钙阳、黄冈、蕲水、黄梅、广济、钟祥、京山、潜江、天门、云梦、

  如1889年夏秋间,湖北大雨连绵,江河并涨,水灾极重,灾区甚广。据12月27日上谕,是年湖北被淹地方包括汉川、武昌、咸宁、嘉鱼、汉阳、黄陂、孝感、钙阳、黄冈、蕲水、黄梅、广济、钟祥、京山、潜江、天门、云梦、应城、江陵、公安、石首、监利、松滋、枝江、荆门、江夏二十六州县,以及崇通等屯和武昌等卫[1](P525)。据张之洞与奎斌联衔会奏称,本年水灾“为十余年来未有之灾。省城对岸之汉阳府汉口镇等处,灾黎扶老携幼远来就食者,已有五万余口……陆续前来者逐日增添”[1](P525)。
 又如,1896年6月,应山、孝感等六县山水并发,田地多被沙压,房屋亦多被冲倒,应山县还有人口被淹毙等事[1](P617)。后来,又因“夏汛叠涨,江河皆盈,水势本大。乃至七月下旬,秋汛骤临,川水、汉水同时并发,未及一旬,各陡涨至二丈有余,奔腾直下,势若建瓴,低洼之区漫堤而过,人力难施”,以致使得滨江之江陵、公安、监利、松滋及滨汉之荆门、京山、潜江等州县之堤垸大多漫溃,民间田庐多被淹没,人口也间有损伤。潜江县因地势较低,还遭受了大水漫城之灾。宜昌府为川水入楚门户,先被漫淹,亦浸及城内,宜都、天门、汉川等县均被带淹[1](P617)。上述被淹州县“皆上年受灾之区”,本年又“收成失望”,且因“今岁汛临较早,消退更迟,迄未全行涸复,二麦多难播种”[1](P617)。如江陵县不仅春麦无收,且受灾之重为近年罕见[1](P618)。而鄂西之施南、郧阳与宜昌三府属旱涝迭乘,受灾更为严重。不仅当年之包谷、米谷、羊芋、番薯全行坏烂”,而且因各该处多为穷山僻壤,素无盖藏,加之运贩难达,灾民极为苦楚,大多以食草根、树皮及观音土充饥,“食者辄病,饿殍枕藉”[2](P730)。
  再如,1897年春夏之交,湖北地区淫雨连绵,江水、汉水陡涨,山洪暴发,部分州县受灾极为严重。如汉川、天门两地灾民几达数十万,不仅“无粮可食,无田可耕”,抑且“无地、无屋可栖止”;崇阳、孝感、蒲圻等地亦多被山水所冲淹[2](P731)。另据1898年1月4日(十二月十二日)上谕,本年湖北之汉川、孝感、武昌、咸宁、嘉鱼、崇阳、汉阳、钙阳、黄冈、蕲水、黄梅、广济、钟祥、潜江、天门、应城、江陵、公安、石首、监利、松滋、枝江、荆门、罗田、京山、江夏、大冶、黄陂、蒲圻、麻城等三十州县被水[1](P628)。此外,据报,被水之处尚有恩施、郧县、东湖等县[1](P628)。诸如此类灾害还有很多,此不赘述。
   二、灾荒造成的社会影响
  李文海先生认为,灾荒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极为严重,这种影响首先表现在对民众生命的摧残与戕害上,除此之外,它还会对社会经济造成巨大损害乃至破坏,以及激化社会矛盾与增加社会动荡,等等[9]。对此,笔者深以为然,因为张之洞辖区灾荒所呈现出来的社会影响对之作了最好的注脚。
  (一)灾荒对人口的影响
  从人口方面讲,灾荒所造成的直接影响就是哀鸿遍野、走死流亡。“丁戊奇荒”期间,山西省人口损失最为严重,在一千六百余万居民中,死亡五百万人,另有几百万人逃荒或被贩卖到外[10](P310)。据清朝的户部清册记载,山西省人口1877年为一千六百四十三万三千人,到1883年时只有一千零七十四万四千人,净减三分之一以上[11](P370-374)。至于重灾区,死亡率几乎都在半数以上,诸如“户口已减十分之六七”、“户口损三分之二”、“民死十之七八”等等记载,在灾区各县方志中频频出现。有学者根据有关史料,列出了山西重灾区死亡人数列表,见表1:
  1884—1889年,张之洞督任两广期间,因自然灾害而导致的人口损失亦极为惨重。如1884年入夏后,广东有很多州县遭受水灾,其中顺德等县灾情较为严重,据载,“伤毙居民达九十余名”[1](P468)。1885年6月,因西江、北江潦水盛涨,广州与肇庆两属围基大多被水冲毁,淹死与因受潮湿而病亡之人“共七百余人”,被水灾民更是多达“二十万有奇”[3](P2016)。同年6月中旬,广西大雨,江河暴涨,受灾甚广,伏查被水之区,“各受灾村庄四万余户,大小丁口至二十万以外”[1](P476)。至于1889年被大水淹毙之人口更是无法计数,在各地上报灾情时,诸如“掩埋流尸二百余具”、“淹毙人口数十名”、“淹毙人民数百名口”等等字眼儿不绝于书[1](P530)。此外,需要指出的是,中法战争期间,两广地区水患引发了疾疫,使得驻守粤东之清军,染病而亡者,“十常四五”;广西驻军亦“死亡枕藉,竟有一营不数日而一空者”,计前后死者“不下一二万人”。由水灾引发疾疫,从而造成清军大量死亡,这无疑会对中法战争的进程产生重要影响。
  1889—1907年,张之洞督任两湖期间,水患亦是频繁发生。当时虽无较具体死亡数字记录,但发生水患后的灾民亦为数不少。如1896年夏间,施南、宜昌与郧阳三府属旱涝迭乘,灾民逾百万之众[1](P617)。又如,1897年,天门、汉川被水灾民达数十万之多[1](P628)。
  (二)灾荒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灾荒给农业生产带来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 灾荒导致被灾地区土地大量荒芜。受灾之地因人口伤亡过重,致使很多良田因无人耕种而杂草丛生,不少田地还出现严重沙化、盐碱化倾向,甚有变成不毛之地者[2](P667、937)。如据山西当局灾后勘查,在全省五千六百四十七万六千八百零三亩耕地中,因灾招致的“新荒地”(即所谓有地无主者)达二千二百万零七千七百六十亩;至于有主而无力耕重的“暂荒地”,虽然没有确切统计,但数量当不在前者之下[4](卷17)。以致十五年之后,接任山西巡抚并监修《山西通志》之张煦在追述此次大灾影响时还称:“耗户口累百万而无从稽,邝田畴及十年而未尽辟。”[1](P370)
  2. 广大灾区人民的物质财富也因之遭到严重破坏。首先,有些自然灾害(如水灾)可直接摧残人民的物质财富。如在广东省,1884年,南海、番禺、顺德与三水等县在禾黍即将成熟之际突遭水患,致使“转丰为欠”[1](P469)。在湖北省,1889年,水灾使得武昌、汉阳与荆州等各府属州县低洼田亩大率被淹,即便是地处上游之襄、勋、宜、施等地之晚稻杂粮亦因久受雨渍而日渐霉烂”,更有甚者,“颗粒无余”[1](P524)。在湖南省,1906年,大雨成灾,使得积水横决,泛滥于衡、永、长、常四府之交。“沿岸纵横上下,各民之生命财产付之一洗。”[1](P721)其次则表现为因灾成荒、无以为食之后而进行了变卖家产活动,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农业生产的恢复机会变得渺茫。如在旷日持久的大旱灾威胁之下,广大饥民为了充饥活命,不惜一切代价变卖家产,诸凡衣、住、行等方面一切被认为是有用的物品无不拿到市场上进行廉价大拍卖,甚有灾民不惜拆卸房屋,以致满目疮痍,如被兵剿[12](P102)。就是平时被看作半分家当的牛、马等牲畜也被宰卖殆尽,或充作了裹腹之餐。待到幸存的人们死里逃生,他们已一无所有。的确,为了生存,他们首先必须获得最基本的生活资料,因而也就限制了对农业生产的投入,即时人所谓的“急于糊口,而缓于耕作”[2](P968)。其实,由于没有耕种,没有农具,连从远方高价购求的耕牛,往往集一村力量也无法饲养成活,即使他们有意于耕作,也只能是徒作空想罢了[12](P102)。因此,如果说旱灾是“慢性毒药”,灾民在其侵蚀下尚可通过变卖家产聊以为生的话,那么,水灾堪称“烈性毒药”,受其影响,甚有灾民连仅有的一点可资变卖的家产(诸如房屋之类)也都付水东流。试想,在此种情况下,灾民要想自力更生,岂不更难?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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