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方略的历史发展综述(5)

来源:南粤论文中心 作者:于语和 发表于:2015-02-03 14:18  点击:
【关健词】依法治国;法治;法治体系;以德治国
四、法治新篇依法治国新的里程碑 从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到和谐社会建设目标的提出与构建,这十多年来,中国的法治实践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与进步。依法治国方略推行十余年间,法治建设高速推进、法律精神

      四、法治新篇——依法治国新的里程碑
  从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到和谐社会建设目标的提出与构建,这十多年来,中国的法治实践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与进步。依法治国方略推行十余年间,法治建设高速推进、法律精神渐入人心、法治理念日益完善,公民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持续增强。在人们心中,法治从遥远冰冷的法律条文走入寻常生活,逐渐生长为人们内心的需求与理想,发展成信仰与力量。“法治”理念的不断推进与创新引领我们紧贴时代脉搏不断转换法治话语体系,提升法治实践途径,丰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想模式。但是,法治国家目标的全面实现仍是艰巨的责任,而数十年间的法治摸索与实践表明,如何平衡法治本土化和法治规律化的关系一直伴随中国的法治进程。法治的成长与发展应立足于中国历史文化传统和现实发展需求来寻找探索符合中国实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而刚刚过去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正是在开创这样一条道路。
   (一)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论断,其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括 “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五大体系,而整个四中全会的《决定》也是围绕这一总目标来展开的。可以说,当前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国内的社会矛盾凸显、国外的挑战前所未有,很多改革亟须从制度上突破。法治的全面推进不是同某些阻滞法治进程的力量和因素斗争,而是跟几千年根深蒂固的思维模式、传统恶习在战斗。整个法治中国的进程已经表明:简单的拾遗补漏、一两个立法项目的运作或加强,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现在已经到了从根本上着手调整制约法治进程的核心的、制度化的问题;而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五大目标体系,正是对新形势下法治发展与推进的回应,是对依法治国总目标的具体展开。
  (二)依法治国的新提法
  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党的一次全会的形式全面研究和推进依法治国,同时,在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框架下谈依法治国,体现出鲜明的制度设计与建设的导向性。具体而言,四中全会报告中提出了诸多概念的创新和理论的突破,可以总结为四个首次。
  第一,首次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为新名词出现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由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这五大体系共同构成的完整有机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相对于“法律体系”而言,一方面,实现了法治建设由静态模式向动态模式的全面转型,更加突出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法治环节的过程与作用;另一方面,法治与法律的一字之差是法律体系向法治体系的全面迈进,标志着党治国理政理念的重大飞跃和治国理政方式的重大转型,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大跨越。第二,首次提出并使用了法治文化概念。法治文化从概念上而言是指“法律的意识形态和与其相适应的社会制度和组织机构”<sup>[17]</sup>。具体而言,法治文化是基于长期生活与历史积淀根植于一国政治、经济、文化的传统文明和现实环境,逐渐生长形成的法律规范、法律制度、法律组织机构、法律设施,以及人们对法治所持有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包括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律价值取向等。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治文化的建设使依法治国不仅关注制度性的法治建设,而且关注观念性的法治完善,关注法律的信仰力量与法治文化的构建。
  法治文化的本质特征是人们对法治的内心确认、崇尚、信守,普遍化地实践与实现法治精神,因此,法治文化建设必须以培养法律信仰为核心、以保障公民权利为价值取向、以规制行政权力为重点,从而为依法治国的推进创造良好的文化氛围。法治观是统治阶级依法治理国家、社会的根本看法,是对法治理性精神和文化意识的抽象,是人们对法治的态度、信念亦即对法治价值、法治要素等的认识、评价、反映及要求的泛称,是法治内涵在人们心目中的反映。法治观的核心是法治的实质价值观(指人们关于正义、自由及平等的看法)与法律权威观(指人们对法律的感知和信仰)。换言之,加强法治观的建设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内驱力。第三,首次提出人民的法治主体地位。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在依法治国的目标下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权力来自于人民,权力的行使必须受到法律的制约。以法治的力量保护人民权利的行使,防止权力的异化、失控和滥用,杜绝腐败的滋生与猖獗,实现权力运行的法律框架与制度约束。第四,首次强调国家法律与党内法规的关系问题。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在促进党治国能力的升华、领导能力现代化等方面都起着相互协调和至关重要的作用。
  中国“依法治国”作为一项正在全面展开和推进的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前所未有的深刻革命。在“依法治国”方略提出17年之后,党的全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为未来中国建设法治国家描绘出更加清晰而完整的蓝图。“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唯有法治才能保障我们社会的顺利运行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而从宏观战略的角度去审视与畅想法治的重要性,笔者认为从一个更长的历史维度来思考,以法治在中国的历史发展脉络为视角进行梳理,则更加体现出法治建设的成就与不易。而今法治改革措施的接踵而至,法治建设的不断加速,让人们满怀信心地期待一个崭新的法治中国新时期的到来。
  注释:
  ①如维拉莫维茨·耶格在《论雅典国家的壮观》中认为雅典城邦政治是“法治国”。
  参考文献:
  [1][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 吴寿彭.北京:商务印书馆,1965.
  [2]张中秋.论西方法治的理论与实践[J].江苏社会科学,2006,(1).
  [3][美]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M].贺卫方,等.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广州毕业论文代笔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2)
100%


版权声明:因本文均来自于网络,如果有版权方面侵犯,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