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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我国可转债定价模型(76)

时间:2010-02-01 11:46来源:南粤论文中心 作者:闻岳春1一,邱小平 点击:
P3 分别为回售价和到期赎同价; (2) 如果没有满足回售条件,转债的回报为 max( / '3 , lOOS#X , )+ , 7e 玎。 最后,分赎回、未赎回两种情形以无风险利率贴现并取平均值即可得转债的价格。若不考虑修正预期,上
  P3分别为回售价和到期赎同价;  (2)如果没有满足回售条件,转债的回报为max('3lOOS#X)+7e玎。 最后,分赎回、未赎回两种情形以无风险利率贴现并取平均值即可得转债的价格。若不考虑修正预期,上述第二个边界条件应当改为:当转债触发回售条件时。在回售日t,若P2>(P3+)

e州㈧时,选择回售,转债的回报为P2+尼“,否则继续持有。在不考虑修正预期的情况下,转债的价值底线就 是纯债价值。而如果考虑修正预期,则回售条款一般不会触发(在触发之前已向下修正),转债的价值底线 将大大提高,因为一旦发行人启动转股价向下修正议案,转债的转股价值将会得到大幅提升。

 

四、实证分析

 

根据前文所述的定价模型,无风险利率采用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隐含波动率采用止股股价近两年的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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